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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欢(第3页)

她偏头想了想,像是下定很大的决心一般,飞快凑近阿夕,飞快地落下一吻在他右眼下那颗痣上。

“这是我给你落的印记。意味着你是我的啦。笨蛋阿夕。”她刻意说成是印记,其实是不想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

印记?阿夕哑然失笑,怎么这么像给自己的宠物戴项圈……然而他还是伸出一指,摸了摸那唇齿留香处。

这是烟归第一次在清醒时亲他,除却醉酒那夜……

烟归这些天的种种行为都表明,她喜欢他。可是为什么,凭什么?

阿夕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被喜欢,如果真论起来,只是因为烟归没有别的选择了,只是因为他对她好,所以烟归选择了他。这并不能被称为喜欢。

他是个趁人之危的小人,在她落魄时施恩,换取她死心塌地的依赖。这真的不能被称为爱。因为谁都可以,不是他,别人也可以。

可是他拒绝不了……如果她需要,那么他就会在。这便是阿夕存在的唯一意义。不是吗?

烟归拉着阿夕的手,抚上自己刚上完妆的脸颊,亲呢地贴了贴,也不怕把妆给蹭花掉。

她眸光闪闪,“阿夕,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中秋。”

“是呀,中秋到了。这是除了除夕之外,第二个可以团圆的日子。但这是第一个有人陪我的节日。我好开心。”

“你会年年岁岁陪我过中秋吗?”

烟归殷切地望着他,等着他的回应。

阿夕不语。

烟归转了转眼珠子,安慰自己许是因为阿夕并没有人身自由,便道,“没关系,你的卖身契虽然在池雪尽那里,但是我已经想好了。待这个交易做成,我会向雪尽要你。”

她目光灼灼,满是真挚。带着志在必得的坚定。雪尽总不至于言而无信。

“为什么喜欢我?”阿夕还是想问问这个问题。

“喜欢需要理由吗?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譬如我今日喜欢你,明日也可以喜欢他人,喜欢就是这样毫无缘由,毫无征兆的。”

烟归举了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可她确实说不清楚喜欢阿夕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初见便觉得他长得十分好看,也许是因为那日的维护,也许是因为他做的饭好吃……

桩桩件件,构成了阿夕。她很难说清具体是因为什么而喜欢阿夕。

果真如阿夕所料,原来谁都可以。

他眸色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转瞬又是庆幸。这样也好。

“所以阿夕不喜欢我吗,不愿意留在我身边吗?”

烟归这人混账得很,她的喜欢可以朝令夕改,将变心说得理直气壮。此时却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祈求阿夕说个动听的令她满意的答案。

其实阿夕不喜欢她也没关系,只要能永远在她身边就好了。阿夕本就是无心的指灵,但那又怎么样呢?她只是想要一个永不离弃的能陪她说话的活人相伴。

浮生千百年,相处光阴确实不过短短几瞬。阿夕真正听进去了忘忧的话,哪怕自己只是她漫长生命中沧海一粟的存在,也妄图留下最深刻的痕迹。

于是他笃定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永远留在你身边。”

烟归唇角勾起一个笑,心头的那颗大石头落下一半。

之前忘忧让烟归屡次试探阿夕,只要他没有表现出抗拒,便可以得寸进尺,肆无忌惮地发展感情。所以她是成功了吗?

虽然阿夕没说喜欢,可是他说愿意陪着她。没关系,来日方长。

她弯起眼角,那双秀丽的柳叶眼里满是阿夕的容颜,冰雪为肌,山水为眉,多情桃花眼里不再是无尽冷意,而是满含着温润笑意。

本是冷峻冰山容貌,却在烟归的“蛊惑”下,慢慢融化了,显现一派明媚春意。

烟归十分满意,伸出一手摸了摸阿夕乌黑柔顺的发,像是在顺宠物的毛一般。

而阿夕像什么,一只温顺美丽的大狗狗。而这只宠物,会永远陪着她。

会吗?烟归其实是有点怀疑在的,但即使只有这么一刻,也足够了。

她从来不是贪心的人。只要有一些虚浮的表面就好了,她不要真心,只要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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