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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 政治革命及党派分野03(第3页)

诚道其实也。至文宗几为阉寺所废,如皮光业见闻录之所言者,(见通鉴考异大和九年十一月条及唐语林叁方正类,新唐书贰佰柒宦者传下仇士良传末。)固有未谛,已为司马君实所指出。但自此以后,唐代皇位之继承完全决于宦官之手,而外朝宰相惟有服从一点,若取下列史料证之,则更无可疑也。

唐语林柒补遗云:

宣宗崩,内官定策立懿宗,入中书商议,命宰臣署状,宰相将有不同者。夏侯孜曰:「三十年前外大臣得与禁中事,三十年以来外大臣固不得知。但是李氏子孙,内大臣定,外大臣即北面事之,安有是非之说?」

又新唐书壹捌贰李珏传云:

始庄恪太子薨,帝(文宗)属意陈王(成美),已而武宗即位,人皆为危之。珏曰:「臣下知奉所言,安与禁中事?」

盖甘露事变在文宗大和九年,即公元八三五年。宣宗崩于大中十三年,即公元八五八年,夏侯孜所谓三十年者,乃约略举成数言之。又李珏之事与夏侯孜不同,其语之意旨亦异。然可据以证知自开成后所谓「建桓立顺,功归贵臣」(刘梦得语,见前引),而外朝宰相固绝难与闻也。

旧唐书壹柒下文宗纪(参旧唐书壹柒伍新唐书捌贰陈王成美传。)云:

(大和)六年十月庚子诏:鲁王永宜册为皇太子。

(开成)三年九月壬戌上(文宗)以皇太子慢游败度,欲废之。中丞狄兼谟垂涕切谏。是夜移太子于少阳院,杀太子宫人左右数十人。十月庚子皇太子薨于少阳院,谥庄恪。

(开成)四年十月丙寅制:以敬宗第六男成美为皇太子。

(开成)五年春正月戊寅朔上不康,不受朝贺。己卯诏立亲弟颍王瀍为皇太弟,权勾当军国事,皇太子复为陈王。辛巳上崩于大明宫之太和殿。

同书壹捌上武宗纪(新唐书捌武宗纪同,并参考旧唐书壹柒伍新唐书捌贰陈王成美传。)略云:

武宗讳炎,穆宗第五子,本名瀍。文宗以敬宗子陈王成美为皇太子。(开成)五年正月二日文宗暴疾,宰相李珏、知枢密刘弘逸奉密旨:以皇太子监国。两军中尉仇士良、鱼弘志矫诏迎颍王于十六宅,立为皇太弟。四日文宗崩,皇太弟即皇帝位。陈王成美、安王溶殂于邸第。初,杨贤妃有宠于文宗,而庄恪太子母王妃失宠怨望,为杨妃所谮,王妃死,太子废。及开成末年,帝多疾,无嗣,贤妃请以安王溶嗣,帝谋于宰臣李珏,珏非之,乃立陈王。至是,仇士良欲归功于己,乃发安王旧事,故二王与贤妃皆死。以开府右军中尉仇士良封楚国公,左军中尉鱼弘志为韩国公。

新唐书捌贰庄恪太子永传(旧唐书壹柒伍庄恪太子永传同。)略云:

(大和)六年立为皇太子,母(王德妃)爱弛,杨贤妃方幸,数谮之,帝(文宗)震怒,群臣连章论救,(帝)意少释,然太子终不能自白其谗,是年(开成三年)暴薨。(寅恪案:日本僧圆仁入唐求法记亦有杀皇太子之记述,可供参考。)

通鉴贰肆陆会昌元年三月条(参新唐书壹佰柒宦者传上仇士良传。)云:

初知枢密刘弘逸、薛季棱有宠于文宗,仇士良恶之。上(武宗)之立非二人及宰相意,故杨嗣复出为湖南观察使,李珏出为桂管观察使。士良屡谮弘逸等于上,劝上诛之,乙未赐弘逸、季棱死。

张固幽闲鼓吹云:

李德裕在维扬,监军杨钦义追入,必为枢近,而德裕致礼皆不越寻常,钦义心衔之。一日邀中堂饮,更无余宾,而陈设宝器图书数床皆殊绝,一席祇奉亦竭情礼。宴罢,皆以赠之,钦义大喜过望。行至汴州,有诏令监淮南军。钦义至,即具前时所获归之。朱崖(德裕)曰:「此无所直,奈何相拒?」悉却与之。钦义感悦数倍,后竟作枢密使,武皇一朝之柄用皆钦义所致也。

通鉴贰肆陆开成五年九月纪李德裕入相事,即采用张书,胡注云:

史言:李德裕亦不免由宦官以入相。

寅恪案:上引文宗、武宗两朝间史料,亦皆唐代皇位继承不固定及一时期宫掖阉寺党派竞争决定后,李氏子孙充傀儡,供牺牲,而士大夫党派作阉寺党派之附属品,随其胜败以为进退之明显例证也。又幽闲鼓吹载李德裕入相实由杨钦义,鄙意小说家记卫公事多诬词,究其可信与否,未敢确定,即使可信,亦非赞皇入相之主因。据通鉴贰肆玖会昌三年五月壬寅以翰林学士承旨崔铉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条云:

上(武宗)夜召学士韦琮,以铉名授之,令草制,宰相枢密皆不之知。时枢密使刘行深、杨钦义皆愿悫,不敢预事,老宦者尤之曰:「此由刘杨懦怯,堕败旧风故也。」

是杨钦义以愿悫着闻,不敢依惯例以干预命相,则文饶之入相似非全由钦义之力,可以推知。其时宦官刘弘逸一派与牛党之宰相李珏等翊戴皇太子成美,既遭失败,则得胜之阉寺仇士良、鱼弘志一派自必排去牛党之宰相,而以其有连之李党代之,杨钦义殆属于仇士良派者,此德裕入相之主因也。然则宫掖阉寺竞争之胜败影响于外朝士大夫之进退,于此益得证明而无疑矣。

新唐书捌宣宗纪略云:

宣宗讳忱,宪宗第十三子也。始封光王,本名怡。会昌六年武宗疾大渐,左神策护军中尉马元贽立光王为皇太叔。三月甲子即皇帝位。四月乙亥始听政。丙子李德裕罢。五月乙巳翰林学士承旨兵部侍郎白敏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通鉴贰肆捌会昌六年三月条云:

上(武宗)疾笃,旬日不能言,诸宦者密于禁中定策。辛酉下诏,称皇子冲幼,须选贤德,光王怡可立为皇太叔,更名忱,一应军国大事令权勾当。甲子上崩,丁卯宣宗即位。

胡注:

以武宗之英达,李德裕之得君,而不能定后嗣,卒制命于宦竖,北司掌兵,且专宫禁之权也。

寅恪案:会昌季年内廷阉寺党派竞争之史实无从详知,但就武宗诸子不得继位之事推之,必是翊戴武宗即与李党有连之一派失败,则可决言。于是宣宗遂以皇太叔之名义嗣其姪之帝位,而唐代皇位继承之不固定,观此益可知矣。胡氏之语甚谛,自会昌六年三月宦官马元贽等于宫中决策后,外朝李党全盛之局因以告终,相位政权自然转入其敌党牛党之手也。

由宪宗朝至文宗朝,牛李争鬬虽剧,而互有进退。武宗朝为始终李党当国时期,宣宗朝宰相则属于牛党,但宣宗以后不复闻剧烈之党争。究其所以然之故,自来未有言之者,若依寅恪前所论证,外朝士大夫党派乃内廷阉寺党派之应声虫,或附属品,傥阉寺起族类之自觉,其间不发生甚剧之党争,而能团结一致以对外者,则与外朝诸臣无分别连结之必要,而士大夫之党既失其各别之内助,其竞争遂亦不得不终归消歇也。兹略举一二例,以为证明。

唐语林贰政事类下(参新唐书壹陆玖韦贯之传附澳传。)云:

宣宗暇日召翰林学士韦澳入。上曰:「要与卿款曲,少间出外,但言论诗!」上乃出诗一篇。有小黄门置茶床讫,亟屏之。乃问:「朕于敕使如何?」澳曰:「威制前朝无比。」上闭目摇手曰:「总未,依前怕他。在卿如何?计将安出?」澳既不为之备,率意对曰:「谋之于外廷,即恐有大和事(寅恪案:大和事指甘露事变),不若就其中拣拔有才者,委以计事。」上曰:「此乃末策,朕行之,初擢其小者,至黄,至绿,至绯,皆感恩,若紫衣挂身,即合为一片矣。」澳惭汗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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