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还真是叶公好龙。
而且,这小崽子来得有些不是时候
柳忆春抿了抿唇,正想说什么,屋外却有下人来传话。
他进屋后视线流转了一瞬,见只有柳忆春在,便朝她行礼。
“柳夫人,刘伯俭刘大人在外求见,瞧着像有十万火急的大事,您这会儿可方便宣见?”-
沈雍被困在齐王给他列出的选择中,从艳阳高照思索到日头西斜,仍是没能想出两全之法。
在正堂内来回踱步,不知第几次停在东侧演练沙盘时,一个想法突然在他脑子里闪现。
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可再一仔细思索,又觉得这件事情合该这样处理。
非得在齐王给的选项中二选一吗?
洛都十万百姓不能折,况且谁又能保证他真的交出柳忆春和玉玺后齐王就会履行承诺?
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要从高阳邑调重兵去防范的。再有,其实大军顺势驻扎洛都也不是坏事。
玉玺虽然不简单,他交出去也无不可,可若是搭上柳忆春,那就半点没得谈了。
他怎么可能让她身陷险境?
妥协不会得来好结果,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
在经历五年前那场流放之后,妥协求稳便永远不可能成为他的选项,能够站到今天这个位置上,勇猛进攻才是他的底色。
三日期限看似很短,但也足够他做不少部署。
而他,会亲自上阵,漂漂亮亮地打一场以寡敌众的仗。
就算洛都会分散大半兵力,就算京师之军也许来不及驰援,他沈雍自幼长于边关,与父亲戍边对敌,战绩无数,难道会怕?
就算齐王兵力雄厚,但他的兵都磨练自真刀真枪,且早已对此次出战做足了准备,对上齐王藩地那些驻城屯兵,难道会怯?
至于沈容那小子,不管他是自有谋算还是真的马失前蹄,最好能趁乱瞅准时机保自己一条狗命。
沈家可没出过无用的蠢人!
兵力悬殊,胜率只有三成,若是能打他们个出其不意,胜率也许能提升到四成。他自信比齐王更精于用兵,若是再有那么几分“天时”眷顾,他未尝不能将齐王一举击溃。
为今之计,一切都必须要快。
调兵洛都之事他不会瞒着齐王,甚至吸引齐王越多注意力越好,毕竟这正中他的下怀。
京师那支军队虽占了齐王老巢,可距离齐兵驻扎之地到底还是比他更远,若来不及驰援,倒是也可以做些动作扰乱齐王的视线。
他不拿洛都百姓的命去赌,也不拿柳忆春的安危去赌,他要以身入局,去赌齐王不信他会在调离兵力的情况下突袭,赌他自大轻敌,赌天意不会偏帮不义无耻之徒!
十五岁,他第一次携小队奇袭草原铁骑便拿下对方将领首级,那时身体里沸腾的热血此刻再次燃烧。
他记得父亲赞许的目光,记得敌军溃逃的模样,记得狂烈的漫天黄沙,也记得,心里无以复加的饱胀澎湃——
他的双手,是有力量的。
于是沈雍将自己率兵突袭的时间定在了第二日。
时辰不论,越快越好。
当他做好所有部署,回院见到贵妃榻上神色懵懂的柳忆春那一刻,他的心突然变得平静,可只一瞬便又涌上了排天倒海的酸涩。
这些年来他早已习惯出生入死,此行之凶险也远胜以往的任何一次行动——他很可能会死。
可他还没有过够与她一起的日子。
但战局是在他的主导下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身为众人的领袖,他没有躲在后面的道理。
身先士卒,是每一个将领的宿命。
这些日子他想了很多,想自己手染这么多鲜血,特别还有像柳忆春那样的无辜之人的鲜血,究竟值不值得;想这么一点点将天下收入囊中到底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他庸俗,将贪恋权势的本性掩盖在了道貌岸然之下;也许是他虚伪,明明只想复仇出一口恶气却打上了破旧革新以安万民的旗号。
一路走来,他的刀尖对准了无数人,双手沾满血腥,这一次,轮到了他去对抗挥刀而下的手。
他很可能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