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她的惊讶,傅之安满意极了,嘴角不自觉的微微上扬。
呵,这女人果然是喜欢俊美男人。
好在,他就是个极俊美的男人。
“嘿嘿,少主这身……极美,极美。”林径霜忍着笑,开始赞美这身粉色竹纹广袖。
见到他的第一面,你好……啊,差点脱口而出。经典不愧是经典,二十一世纪的电视剧台词,放到现在依旧适用。
夺人眼球的目的已经达到,证明自己也很俊美的自尊心也满足了。接下来就是如何挽回这小细作的心了。
眼前人来到寨子十日不到,脸颊上竟养出薄薄的一层软肉,看着比之前娇憨许多。
“你吃的可好?”关心一下总没错。
“好啊。”
“那你穿的可好?”
林径霜一头雾水,这难道看不出来吗?她这身天波绿的衣裙难道不好看吗?
低头瞬间,头顶的那根翠玉簪子被傅之安抽走,月光下泛着莹莹的光泽。
“这东西太贵重,你身在敌寨,少带为好。”
他作势要收起来,却不想林径霜竟扑上来要抢。
这个不行,这是朝客的东西,人家那么珍惜的拿出来给她用,走之前要还回去的。
“这个不行,你还给我,我以后收起来不戴就是。”
她的反抗显然激怒了傅之安,果然,他猜的一点都没错,这个徒有天气预报本领的笨蛋,不过三两日功夫便被随便什么狗男人骗了心。
如今竟敢和他叫板了!
多年压箱底的粉色广袖被扯出了褶子,这还是他母亲在世时给他准备的衣物。
次啦——
粉色的袖口从肩膀处裂了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白色的里衣。林径霜以一个吊在他脖子上去抢簪子的姿态愣住。
完蛋,这回要嗝屁了。
对上那双狭长的眸子,她看见皱缩的瞳孔极力掩饰着怒意。
死就死吧,先把簪子还给朝客再说。
闭着眼再一次垫脚往上蹦,手指尚未触及冰凉的玉簪,额上却触及一片柔软。
她感到被攀附的那个人身体一震,而后一只大手领着她,把她从身上扒拉下来。
“你……你竟,为了,为了那个人做到如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