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仅仅是徭役恐怖的一个方面……一个失期就极有可能造成自耕农的破产,在服徭役的过程中更是有大概率丢命,就像姜央的第四个轮回里一样,自耕农“央”在第一次服徭役期间被判处斩趾,是兄长“燎”违背秦法、冒着死亡的危险打死了一头老虎卖了钱,才给赎回来的。
若是“央”没有一个肯为他打虎的兄长,一个失去了大脚趾的徭役,很容易在服役的过程中死掉。
而就算侥幸活了下来,央的日子也不好过。被斩趾就失去了劳作的大部分能力,凭借央自己,连耕种都做不到,还要依靠兄长燎。等燎被征做兵役离开家乡,央就连交税的粮食都拿不出来。
央第二次被征发徭役,就因为饥渴与劳累重病一场,死在了路上。
这就是严酷的秦法……
秦孝公时期,公孙鞅入秦,推动的秦法就实行了“驭民五术”,即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简单来说,就是让秦人处在吃不饱又饿不死的状态,这样一来,秦人饿不死就不会造反,吃不饱就会努力耕战来吃饱,从而造就了一个虎狼之国。
可以说,若非当时的秦国积贫积弱,被魏国打的差点亡国,就连反对商鞅变法的甘龙、杜挚等人都不得不承认,秦国需要变法,商鞅变法能不能成还两说。
但是现在,姜央来到的地点是故楚国地界。在座之人在几年前大概率还是楚国封君的臣民。楚国虽然是第一个行使郡县制的国家,但国内封君的势力是最强大的。
封君想要强大,就要和国君抢民,为此,楚国的封君都在治下颁布了比国君更为低廉的税收和徭役,相互内卷之下,才能留住耕种的百姓。
在这样的条件下长大的楚民,怎么适应得了苦民的酷律?
不能写匿名信,抓到了要坐牢;
邻居家里进了贼,你没去就邻居,罚钱;
有贼人在路上伤了人,你没帮忙,离案发现场百步之内的人都罚二甲;
祭祀王室规定以外的神,罚二甲;
摘了邻居家的桑叶,罚徭役三十天;
邻居家的牲畜进入你家里作乱,你把作乱的牲畜打死了,罚二甲;
……
严酷繁杂的秦法使得黔首稍有不慎就会违背秦法,违背秦法的下场和倾家荡产没啥区别。有钱倾家荡产然后沦为衣食无落,没钱就去给朝廷服徭役、服兵役……
越是原本风气自由的国家,黔首越是适应不了秦法。
然后咋整?
揭竿而起吧。
所以,如果姜央猜的没错,这场谈话接下来就是讨论怎么造反了。
果不其然,三河说:“要我说,干脆反了吧!暴秦无道,自暴秦灭楚起,三年而已,乡梓黔首已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又有多少人死在暴秦的徭役、戍役里?反了是死,不反也是死!”
身边的人已经被这句话激的纷纷应和,姜央的心思却被三河的那句“自暴秦灭楚起,三年而已”而吸引走。
秦国灭楚一共经历了两次大战,第一次李信统帅二十万兵马大败而归,逼得始皇帝去和王翦撒娇,才让老将军重新挂帅,以六十万秦军荡平秦国。
那是秦王政二十四年的事。
三年……那么现在应该是秦王政二十六年或者二十七年的事。
而这段时间内,姜央恰好知道秦国发生了两件大事——
秦王政于二十六年登基,称为皇帝,因此,他的纪元从“秦王政二十六年”变成了“始皇帝二十六年”,这一年年初二月,洞庭郡迁陵县三十来个百姓在唐亭反了,把当地秦吏揍得满头包。
当然,最后因为这场叛乱的规模实在是太小,因此县一级的守军就把叛乱平定了。
然而到了年底,却发生了一件让始皇帝笑不出来的叛乱——苍梧之乱。
第220章轮回镜头颅
这里的苍梧指的并不是大陆最南方位于交州的苍梧郡,而是南郡的苍梧县。
在始皇二十六年的年底,苍梧爆发了秦国第一场有明文记载的、可以称得上是有规模的农民起义。
一个县的百姓造反,规模确实不大,甚至可以说的上是上不了称,毕竟在军功爵体制下,大秦帝国内部的土地矛盾、阶级矛盾都非常严重,没事就来点小暴乱。
早在秦孝公时期,商鞅还活着的时候,商鞅之法还没有通行多久的时候,商鞅就在《商君书》中写过,“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害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害,必强。”
大概意思是说,国家强大了却不去打仗,那么毒就会流转在国内,国家就会虚弱;出去打仗,毒就流到了别的国家,国家就会强大。
这种由于国家强大而产生的“毒”,就是在人口暴增、土地不够养活人口的条件下,产生的人地矛盾、阶级矛盾。
这种暴乱在秦国历史上屡见不鲜,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对外打仗就完了。打一场仗,不管能不能得到土地,起码人少了,矛盾不就暂时被压下去了?
所以,纵观秦国的历史,这样一条逻辑链贯穿了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