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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多收斗(第2页)

小胖子李琰看著那猪倌骑猪,觉得特別有意思,“阿耶,我也想骑大公猪。”

这公猪虽能长到五六百斤,但个头可比马矮多了,哪怕是李逸买的果下小马,也比这公猪要高些的。

肥胖的大公猪,让这些小傢伙们觉得很可爱。

“这公猪啊,你別看著猪倌骑的温驯,別人可骑不得。凶起来,一点不比野猪差。”

代王府是吃猪肉的,不仅下人吃,李逸和妻妾儿女们也吃,小傢伙们还挺喜欢吃。

这主要是李家的猪肉烹飪的好,菜式丰富,再则李家养的猪基本都是阉割过的,养殖的也比较乾净。

不像有些人家传统养猪,猪圈也是厕所。

宋代大文豪苏东坡就喜欢吃猪肉,还写诗说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他发明了东坡肉。

以前杜如晦惩罚儿子,让他们吃猪肉,把两儿子噁心的不行,一来他们觉得猪肉下贱,甚至可能污秽,二来杜如晦给儿子们吃的是白水煮的猪肉,完全没处理过,自然不好吃。

这就好比满清入主中原后,清廷於乾寧宫举行春秋大祭,惯例有王、大臣、侍卫进內吃祭肉,称为颁胙,

这种胙肉,王公大臣们都吃的很煎熬,规矩只能清水煮至半熟不加调味,严禁添加盐、酱等,

这些锦衣玉食惯了的人哪里吃的下。

但如果是给贫苦百姓吃,就算什么调料不加,那他们也绝对不嫌弃的。

哪怕如今天下一统,重归安定。

但就算是得了改朝换代一些红利,分了几十亩地的百姓,也不是能经常吃上肉的,

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那都已经算条件不错的了。

神禾塬上,

小麦已经种下,

等到明年夏天,这塬上便是万亩金色麦浪翻滚。

罗三闻讯赶到塬上来迎接。

这位曾经差点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佃户,如今在御宿乡可是有名望的乡绅,年收租千石以上。亩收租五六斗,意味著他拥有两千亩地以上了。

乡里谁不知道罗三郎那是代王都要称呼声三哥的人,

万年县令,那都经常请这位到县衙议事的,十里八乡的这些乡长、里正,那更得给面子。

“今秋,大丰收。”

李逸点头,从长安的粮价,就可以知晓今年是个好年头,夏粮丰收,这秋粮又丰收了。

“长安现在米价稳定在斗米二十钱了,粟价更是斗米十二钱。”

罗三说现在肉价也比较稳定了,猪肉价基本就是二十钱一斤,相当於一斗米价,和盐是一个价,盐也是一斗二十钱。

“记得那时你在无极观废墟上盖房子,买粮买肉请工,那时斗米三百多钱呢,猪肉一斤也是几百钱,

那时日子多艰难啊,

这才五六年,日子真的就如你说的那样好起来了。

谁能想到,现在猪肉一斤才二十钱了。

一只鸡也只要六七十文钱了,鸭子只要三十钱一只,也就大鹅贵些,一只得二百钱。”

就连贵人们喜欢吃的羊肉,也因这两年大量从突厥贩运南下,导致价格也下跌迅速,

一只羊价不过千文,小点的羊也就四五百钱了。

关键性的粮肉价格下跌,百姓民生当然也是好起来了。

罗三年收租千石以上,还有其它的一些作坊、生意,在乡里也是被称为大地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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