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是很多羊城人走私最多的东西。
根据统计,光是从羊城走私来国內的电视机,就高达一百八十多万台。
而且,七十年代的时候,很多港府的居民都是拿著回乡证回到羊城。
他们在回来的时候,手里面都是带著一台电视机。
因为,一台电视机可以给他们带去一倍的收益。
港府一台电视机的购买价格,比如是五百块钱,那么拿到国內出售的价格,那就是一千块钱一台。
一转手就能赚一倍的价格。
然后,这些回来的港府民眾们又拿著卖电视机的钱在內地购买一些港府富豪们喜欢的东西转手。
比如,黄金,古董,瓷器这些值钱的东西。
一个来回轻轻鬆鬆可以赚好几千块钱。
李建军也想从羊城看一下,自己是否能够倒腾一些电视机回来出售。
对於別人来说,电视机或许不好出售。
七十年代的电视机属於昂贵稀缺的物品,一个普通人没有关係的话,这东西就手中就是属於原罪。
但对於李建军来说,他想要找到销路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他有人脉关係可以帮助自己把电视机给卖出去。
要知道,七十年能够买得起电视机的人,可都是属於十分稀有的存在。
哪怕是,李建军的家里面,到现在都没有捨得购买一台电视机。
不是李三民买不起,而是李三民捨不得购买。
先不说电视机的票据十分的稀少,就算是有,一台电视机的价格也是在三百七十元到四百三十元之间。
贵一些的电视剧也是在五百块钱一台。
当然,还有国外的一些电视机品牌的价格也是不一样。
这三百多块钱的价格是有电视机票据的价格,没有电视机票据的价格,那可就是不一样了。
翻倍赚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是有一部港片拍摄的內容是,某个悍匪辛辛苦苦在港府做0元购的生意,还不如別人走水路运送一趟货物赚到手的钱多吗?
可想而知,这水上物流的生意多赚钱。
李建军当然是做不了走私的买卖,但他是可以走一个二道贩子。
从中赚点差价。
至於,能够从中赚多少钱,这个他自己也不知道,但这一趟李建军知道自己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