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掉?
压箱底都舍不得,沈大公子说要扔掉?
说好的咱们没钱呢?
就在兄弟们和封凛偷闲,躲在大厅一旁聊音乐合作的时候——
舞台服设计师“阿黛尔”踩着高跟鞋走了过来。
阿黛尔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时尚,腰肢曼妙,身材性感迷人,很有欧美时尚圈的范儿。
仿佛派对的女主人一样,她很热情地对容修打招呼。
“你比在视频里看到的更英俊。”她主动伸出手,“我是李茉莉,请叫我阿黛尔,《likeyou》的阿黛尔,我爱死她了。”
容修不由暗赞一声,在场的都是社交好手,开场就与他这位搞音乐的聊音乐,还透露了她本人的喜好,随意一句话就破了冰。
“你好,李女士。”容修礼貌地与她握手。
象征性地握了下手,容修松开手指,却无法从她的手中抽开。
容修眉心微动,询问地望向她,发现她垂着眸子,端详着容修的小臂。
乐队仍然穿着演出服,容修的上衣脱掉了,穿着里面的薄衫,衣袖挽了上去,露出小臂。
阿黛尔若有所思,挑了挑眉眼,突然问:“见过顾劲臣小臂上的小玫瑰么?”
容修:“?”
怎么突然提到了顾劲臣?
“在一次电视台晚会上,我在后台看到过顾劲臣的小臂文身,是一朵栩栩如生的小玫瑰,”阿黛尔笑了起来,接着道:
“这么说可能直接了些,我建议你也纹一朵小玫瑰,可以比顾老师的那一朵盛放得更粗犷、更张扬、更霸道一点,演出时挽上袖子,露出你的肌肉和纹身,一定非常适合你。”
乐队兄弟们惊讶了下:“……”
难道这就是女人的直觉?
顾劲臣当时不就是“把容修拟物了”,才选择纹小玫瑰的吗?
容修也很直接:“不我不想。”
但他并没有解释顾劲臣为什么会纹身。
那个烟疤是自己烫的,他一直很回避这个话题。
烟疤烫在了顾劲臣的小臂,却似烙在了他的心尖上,一碰就伤,是不可触及又珍视的地方。
封凛保持着矜持的微笑,眼底却闪过强烈的警惕和不赞同,心道“这是什么馊主意”,这女人是不是在国外呆久了,难道不知道我国是不允许艺人露出纹身的?
不过,兄弟们惊讶之余,竟然觉得“还不错”,这或许真的是她的中肯建议?
想象一下舞台灯光里的那个画面,温柔、汗水,肌肉,摇滚,小玫瑰……处处都是充满反差感的视觉冲击。
“让他纹身是不可能的,”连煜笑道,“还有更好的建议吗?”
“留大叔范的胡子不行,”阿黛尔上前一步,贴近容修的胸膛,嗓音充满了调情意味,“不如剃光头吧,乐队全员剃光头?”
容修:“??”
乐队兄弟们:“???”
白翼差点一口酒喷出来,差点大喊一句,妈哒,老子好不容易把头发养出来,剃光头可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