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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宋穿]在乱世抱紧死对头大腿 > 5060(第24页)

5060(第24页)

赵九重不分日夜的操劳和忙碌,城中的叛乱刚平定,正是大家大显身手,去上头面前领功受赏的时候,赵九重却浑然像是忘了这回事儿,有时好一连几天都见不着人影。

有同赵九重时常一起当值的同僚十分奇怪赵九重近日总是神色凝重,往常还时常与他们这些兄弟说笑,自打永兴叛乱以后,这小子脸上就没了笑意。

他还以为是这小子年轻,担心上战场打仗,没想到永兴的叛乱都平了,这小子脸上表情反倒愈发凝重了,怪哉!

而且,他自打入了城,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他们这些和他住在一起的见他的时候都少,这小子不会是背着他们偷摸地升官发财了吧?

在赵九重又一次下了值便匆匆离开以后,那同僚与旁边的人奇怪道:“元朗这是找什么,这么多天连觉都不睡?”

旁边的人面露诧异:“你不知道?”

那人满头雾水,“知道什么?”

旁边的人回答说:“他未婚妻在永兴啊。”

那人哈哈笑道:“敢情这小子是背着兄弟们偷偷去见未婚妻啊!等他回来,一定要好好调侃他!别人都忙着战后清场,就他一个人天天跑出去找媳妇儿!”

“不是。”那人一脸讳莫如深的表情,看他的眼神也有些奇怪。

这人见对方表情不对劲,察觉到其中有异,正要仔细再问。

旁边这人低声道:“他未婚妻是在永兴城被围之前来的永兴。”

那同僚脸上的表情当场就僵住了。

旁边这人见他晓得了,便低声叮嘱道:“你可千万不要再元朗面前提这事儿,谁提他跟谁急。上次有个兄弟不晓得调侃他,元朗当场就黑了脸,有个人说他未婚妻肯定死了,元朗听了当场就跟他打起来了,还惊动了柴牙内!”

好一会儿,赵九重那同僚才回过神来,感叹了一句:“我滴个乖乖哟!”

他快走两步赶上前面刚刚那人的步子,凑近了与这人八卦起来,“他不是洛阳人么?怎么未婚妻是永兴的?”

“不是永兴人,听说是个读书识字,会做生意的厉害姑娘,带着人来永兴做茶叶生意的……”

“怎么那么倒霉,偏就赶上了这回事儿?”

“谁说不是呢!”

“那反贼赵思绾听说最喜欢吃女人和稚子的肝脏,自打入城,我就没见过永兴城里还有活着的女人……”

“这话你可不敢当着元朗的面说!他最近已经疯魔了,怕是要疯上一阵子才能好……”

“知道知道……”

那两人低声八卦着一路走远,说话声被雨声湮没。

***

雨水“哗啦哗啦——”顺着青黑色的瓦沟流下来,形成透明的水柱,屋檐下方的黄泥地被砸出微微凹陷的圆坑。

士兵们披着蓑衣收拾城内还没收拾完的尸体,雨太大了,披着蓑衣也无济于事。

赵九重骑着马缓缓踏过街道,马蹄声都透露出一种心碎和悲痛。

雨水顺着他的甲衣滑落,大颗大颗滴在马背上,或是顺着甲衣边缘坠落,砸进泥地里。

赵九重浑身早已经被雨水淋透,但他毫不在乎,目光仍然在四处搜寻着。

忽然,他在一个士兵身上顿住了目光,他看见了那人腰间悬挂的银质镂空香囊。

和她的一模一样。

她从何老板手里拿到第一个月工钱,在襄州买下那只香囊时,得意洋洋向他炫耀的神情,他至今都清晰地记得。

周围有许多搬运尸体的士兵在忙碌,骑着马并不好施展,赵九重生怕那人不见了,立刻翻身下马,跌跌撞撞跑到那人面前。

他从那士兵腰间一把薅下了那只银色的圆球香囊,揪着那人的领子,瞪着一双因为熬夜而布满鲜红血丝的眼睛问:“这个是哪儿来的?”

士兵叫他吓了一跳。

看见这人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穿着盔甲却疯疯癫癫的,看起来很不正常。

因为赵九重周身的气势太过可怖,那士兵不敢隐瞒,结结巴巴地回答:“就、就在那边捡的。”

“捡的?”赵九重松了几分力道,看着手上的银色小球香囊,香囊末端挂着的白色穗子早已经被鲜血染红,呈现出一种暗红色,混着泥土的颜色,变得脏兮兮的,即便如此暴雨,也仍然冲不干净。

“你捡到它时,旁边有没有什么人?”赵九重满脸着急,“比如有没有看见一个姑娘,年岁不大,不到二十岁的模样,很瘦,脸型微圆……”

他语无伦次地向士兵形容贺岁愉的长相,尽可能地精准,极力想让士兵回忆起来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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