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油一过,肉丝刚准备变色就盛出来,不能等真的变色。
等青椒快熟了,再把肉丝倒回去一起炒,最后只放盐和少许鸡精,別的什么都不用加,味道才正。”
“懂了!”
陆昊恍然,“怪不得樊姐你这青椒肉丝,肉丝嫩而不柴,青椒脆而不生,辣香裹著肉鲜,一口下去特別下饭,顺口又实在。”
“说的太对了!”
樊新曼笑得更欢:“家常菜嘛,吃的就是一个顺口、实在。来来来,就冲你这话,樊姐跟你干一杯!”
一旁的李亚朋却彻底懵了。
我是谁?我在哪儿?
一个青椒肉丝而已,怎么还能说出这么多门道来?
王霏脸上带著点茫然,目光先扫过樊新曼,又落回陆昊的光头上,心里满是疑惑,这道菜有那么好吃吗?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青椒肉丝放进嘴里。
嚼了嚼,小声嘀咕:“我感觉一般啦。”
张纪忠也有些惊讶地看了陆昊一眼,没料到这小子居然还是个懂吃的老饕。
他当即笑著招呼:“亚朋、陆昊,你们来尝尝这道排骨。”
嘿,翻身的机会来了。
青椒肉丝李亚朋没研究,但这道菜他还真专门研究过,因为他喜欢吃。
他来自西疆省,最擅长的就是燉肉。
只不过,他小时候更多是吃牛羊肉,来到帝都之后,发现身边的人喜欢吃排骨,就专门学了做这道菜。
做得好不好,难讲。
但其中要诀,他敢说比张纪忠还懂。
只见李亚朋先轻咳了两声。
坐直身体,先夹了一块白萝卜,又夹了一块排骨放进碗里。
用筷子戳了戳排骨上的肉。
“这道萝卜燉排骨是暖身菜,讲究鲜和烂。
恩师这排骨一看就燉得很烂,轻鬆脱骨,首先“烂”这一点,满分。
而且闻起来非常鲜香,说明排骨先焯水去了血沫,也加了姜葱去腥,没放其他调料遮盖原味。”
接著,他又拿筷子捅了一下碗里的白萝卜,一下就捅穿了。
“关键点来了,萝卜熬成这样,说明不仅选得对、切得也好,下锅时机更是妙。
白萝卜,切滚刀块,还不能太早下锅,不然会燉烂成泥。
这样一来,排骨的鲜渗透到汤里,萝卜又吸满了肉香。
大家看恩师这成品。
排骨燉得脱骨,肉嫩而不柴,萝卜软而不烂,咬下去一口满是肉香。
再看这汤,舀一勺起来清亮见底,鲜而不腻。
冬天喝上一碗,浑身暖和,暖胃又暖心,那叫一个地道。”